安徽省家庭服務行業自律公約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安徽省家庭服務業協會《章程》有關規定,為建立我省家庭服務業自律機制,規范行業從業者行為,依法促進和保障家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公約。
第二條 本公約適用于安徽省圍繞家庭從事家庭服務的相關企業,包括社會服務、病患陪護、心理咨詢、衛生護理、健康保健、家庭保姆、母嬰陪護、婚喪服務、婚介旅游、喬遷搬家、智慧養老社區、醫護式日照養老、設施維修、餐飲配送、保健產品生產、清潔洗滌,人才培訓與輸出等等。
第三條 家庭服務行業自律的基本原則是愛國、守法、公平、誠信。
第四條 倡議全行業從業者加入本公約,從維護國家和全行業整體利益的高度出發,積極推進行業自律誠信,創造良好的行業發展環境。
第五條 自覺遵守國家有關家庭服務發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鼓勵、支持開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業競爭,反對采用不正當手段進行行業內競爭。
第六條 安徽省家庭服務業協會作為本公約的執行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公約。
第二章 自律條款
第七條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家庭服務法制觀念,守法自律,合法經營,誠信服務,依法維護行業的共同聲譽和合法權益。
第八條 自覺接受政府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家庭服務業工作人員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持證提供服務。
第九條 加強行風建設,凈化行業風氣。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從業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恪盡職守,熱情主動,文明禮貌,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 公開服務標準,做到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公開,服務合同外的有償服務實行明碼標價,自覺接受廣大客戶和社會對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服務收費情況的監督。
第十一條 加強以奉獻社會為宗旨,以規范服務為核心,以群眾滿意為標準的行風建設,提高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和誠信意識;全力打造“誠實守信”的企業形象。
第十二條 遵循公平合理和誠實信用的市場原則,樹立誠實守信的職業道德,維護平等競爭的市場秩序,抵制各種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十三條 認真履行社會職責,積極參與和諧社區建設,構建優質客服體系,建立良好的客戶合作關系,積極開展多樣化的精神文明建設活動,營造文明、舒適、健康的人居環境,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第三章 公約的執行
第十四條 本協會理事會、監事會分別為本公約的執行和監督機構,協會秘書處負責本公約的實施和具體事務的處理。
第十五條 會員在經營服務活動中,發生違反本公約的行為,應主動向協會秘書處報告。其它會員有義務及時向協會秘書處投訴和舉報。
第十六條 協會秘書處接到報告和投訴后,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組織力量展開調查和取證工作,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報理事會批準后,向會員公布。
第十七條 協會應及時總結經驗,樹立典型,對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正面引導會員自覺履行公約。
第十八條 協會協同政府相關部門,建立企業誠信檔案,會員履行本公約的情況,記入企業誠信檔案。
第十九條 會員違反本公約,造成不良影響,經查證屬實的,由協會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在本協會內部通報批評或取消會員資格等的處理。
第二十條 對違反本公約的會員,其行為如同時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協會可以向政府部門提出要求處罰的建議。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公約如有與有關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公約由安徽省家庭服務業協會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 本公約自2017年11月1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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